根據新標準《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要求:1、新增:產品外包裝容器上應采用適宜的方法(含二維碼、條形碼等電子標簽)標注使用說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使用方法、適宜作物或不適宜作物、建議使用量、注意事項等。若標注肥料功效以外的其它功效,應能提供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充分證據。更詳細的信息可在企業網站、產品宣傳冊等處標明。2、運輸、貯存、使用不當,容易造成財產損壞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產品,應以***方式標注安全說明或警示說明。3、企業認為必要的符合GB/T18455的包裝回收標志,以及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標識。4、不應標注原料產地為XXXX等會引起用戶誤解為進口或**品牌產品。引進國外技術或部分使用進口原料的產品,不應標注含有引進方的國外企業名稱。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2020年7月1日正式實施,標準新要求。南充生物有機肥登記需要多少費用
農藥名稱命名原則:原藥(母藥)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表示。單制劑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表示。混配制劑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表示。中文通用名稱多于3個字的,在混配制劑中可以使用簡化通用名稱。混配制劑名稱原則上不多于9個字,超過9個字的應使用簡化通用名稱,不超過9個字的,不使用簡化通用名稱。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之間應當插入間隔號(以圓點“·”表示,中實點,半角),按中文通用名稱拼音順序排列。簡化通用名稱應當按照簡短、易懂、便于記憶、不易引起歧義的原則,從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中選取,原則上不超過3個字,每個有效成分只能有一個簡化通用名稱。同一有效成分不同形式的鹽或相同化學結構的不同異構體,可以使用相同簡化通用名稱,差異之處在登記證備注欄和標簽有效成分欄中體現。簡化通用名稱不得與醫藥、獸藥、化妝品、洗滌品、食品、食品添加劑、飲料、保健品等名稱混淆;不得與其他農藥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稱、俗稱、劑型名稱混淆。直接使用的衛生用農藥,以功能描述詞語加劑型作為農藥名稱;經稀釋使用的,按第2、3條的規定使用農藥名稱。南充生物有機肥登記需要多少費用肥料登記審批的流程和審批時限!
農業部登記肥料申請資料:1《肥料登記申請書》2企業證明文件。境內申請人應提交標注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的企業注冊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3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初審意見表。4生產企業考核表。境內申請人應提交所在地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或其委托單位出具的肥料生產企業考核表,并附企業生產和質量檢測設備設施(包括檢驗儀器)圖片等資料;5產品安全性資料。安全性風險較高的產品,申請人還應按要求提交產品對土壤、作物、水體、人體等方面的安全性風險評價資料。6產品有效性資料。7產品標簽樣式。8企業及產品基本信息。包括企業的基本概況、人員組成、技術力量、生產規模、設計產能等。包括研發背景、目標、過程、原料組成、技術指標、檢驗方法、應用效果及產品適用范圍等。微生物肥料還應提交生產用菌種來源、分類地位(種名)、培養條件、菌種安全性等方面資料。。包括原料組成、工藝流程、主要設備配置、生產控制措施。9肥料樣品。
農業部登記肥料續展資料:1《肥料續展登記申請書》。2加蓋申請人公章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3年度產品質量報告。申請人應提交由具備相應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同時,提交產品登記證有效期內產品質量管理、質量認證、監督抽查等方面的情況。4產品應用情況報告。該產品在登記證有效期內使用面積、施用作物、應用效果和主要推廣地區等情況。5生產企業考核表。境內申請人還提交由所在地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出具意見的生產企業考核表。生產企業考核表要求參照《肥料登記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指南》。上述申請材料中以下證明材料可選擇采用書面承諾方式,以告知承諾書(見附件)替代。2.加蓋申請人公章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農藥登記、農藥登記代理、農藥登記證代辦-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農藥的定義:是指用于預防、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前款規定的農藥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場所的下列各類:(一)預防、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包括昆蟲、蜱、螨)、草、鼠、軟體動物和其他有害生物;(二)預防、控制倉儲以及加工場所的病、蟲、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三)調節植物、昆蟲生長;(四)農業、林業產品防腐或者保鮮;(五)預防、控制蚊、蠅、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六)預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壩、鐵路、碼頭、機場、建筑物和其他場所的有害生物。根據作用對象分為: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根據使用范圍分別大田農藥,鼠藥,衛生農藥。肥料登記的時間和費用?四川農藥生產許可證登記需要什么條件
農藥登記申請材料目錄。南充生物有機肥登記需要多少費用
肥料田間肥效試驗報告要求:申請人應按相關技術要求在中國境內開展規范的田間試驗,提交每一種作物1年2個以上(含)不同地區或同一地區2年以上(含)的試驗報告。肥料田間試驗應客觀準確反映供試產品的應用效果,有確定的試驗地點、科學的試驗設計和規范的田間操作,由具有農藝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主持并簽字認可。田間試驗報告需注明試驗主持人并附職稱證明材料、承擔田間試驗的農戶姓名和聯系方式,相關試驗記錄和影像資料要留存備查。土壤調理劑(含土壤修復微生物菌劑)試驗應針對土壤障礙因素選擇有代表性的2個地點開展,提交連續3年(含)以上的試驗結果;用于有機物料堆漚或堆腐的有機物料腐熟劑產品提交2次(點)堆漚或堆腐試驗結果。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或委托有關機構開展肥料田間試驗。受托開展田間試驗的機構可視情況要求委托方提交供試產品檢測報告。南充生物有機肥登記需要多少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