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農藥原藥(母藥)產品化學資料:有效成分和安全劑、穩定劑、增效劑等其他限制性組分的識別;生產工藝原材料描述;化學反應方程式;生產工藝說明生產工藝流程圖;生產裝置工藝流程圖及描述;生產過程中質量控制措施描述;理化性質;有效成分理化性質;原藥(母藥)理化性質;全組分分析;全組分分析試驗報告;雜質形成分析;有效成分含量及雜質限量;產品質量規格;外觀;有效成分含量;相關雜質含量;其他限制性組分含量;酸度、堿度或pH范圍;不溶物;水分或加熱減量;與產品質量控制項目相對應的檢測方法和方法確認;產品中有效成分的鑒別試驗方法;有效成分、相關雜質和安全劑、穩定劑、增效劑等其他限制性組分的檢測方法和方法確認;其他技術指標檢測方法;產品質量規格確定說明;產品質量檢測報告與檢測方法驗證報告;包裝(材料、形狀、尺寸、凈含量)、儲運(運輸和儲存)、安全警示等。四川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生產許可證代理、農藥生產許可證代辦代辦-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廣元生物有機肥登記資料的制作
衛生用農藥主要指的是用于預防、控制人生活環境和農林業中養殖業動物生活環境的蚊、蠅、蜚蠊、螞蟻和其他有害生物的農藥。衛生用農藥又可以分為2個類別:家用衛生殺蟲劑和環境衛生殺蟲劑。衛生用農藥藥效資料包括:效益分析、室內生物活性試驗資料、室內藥效測定試驗報告(1年2地)、模擬現場試驗報告(1年2地)、現場試驗報告(1年2地)、抗性風險研究報告、使用特性及綜合評估報告等資料。衛生農藥在室內藥效報告、模擬現場試驗報告、現場試驗報告等3個資料要求上有所區別:(1)低容量噴霧、熱霧劑等無法進行室內藥效試驗測定的產品不需要提供室內藥效測定試驗報告;(2)用于涂抹、撒施、驅避、防蛀、稀釋后室內滯留噴灑的產品,以及其他無法進行模擬現場試驗的產品不需要提供模擬現場試驗報告;(3)殺釘螺劑、白蟻防治劑、儲糧害蟲防治劑、低容量制劑、熱霧劑,以及室外防蚊(幼蟲)、蠅(幼蟲)和其他外環境用制劑,需要提供現場試驗報告,其他產品視需要提供。此外,現場試驗報告應選擇我國境內2個省級行政地區南北方各1個,局部地區發生的有害生物,可同時在南方或者北方選擇2省。南充登記流程是什么四川省權限內肥料變更受理條件和申請資料-有機肥料、有機-無機肥料登記證。
農業部肥料變更登記資料:1《肥料變更登記申請書》。2使用范圍變更的,申請人還應提交田間試驗報告、產品標簽樣式。3商品名稱變更的,申請人還應提交產品標簽樣式。4企業名稱變更的,境內申請人還應提交企業注冊證明文件復印件等其它與企業名稱變更相關的文件資料;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申請人還應提交企業注冊證明復印件、生產銷售證明文件、委托代理協議,代理機構企業或國外及港、澳、臺地區企業常駐**機構名稱有變化的,也應同時提交企業注冊證明文件復印件。5田間試驗報告、產品標簽樣式要求參照《肥料登記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指南》。上述申請材料中以下證明材料可選擇采用書面承諾方式,以告知承諾書(見附件)替代。4.企業名稱變更的,境內申請人提交的企業注冊證明文件復印件;代理機構企業或國外及港、澳、臺地區企業常**機構名稱有變化的,提交的企業注冊證明文件復印件。
根據新標準《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養分含量的標注:1、標明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產品按照7.3.1—7.3.6標注,標明執行團體標準或企業標準的產品按照肥料登記批準的養分指標標注。2、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標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標注的要求按單一肥料執行。3、含量小于4.0%的單一中量元素不得標明。4、產品標準中規定需要限制并標明的物質或元素等應單獨標明。不應標注元素敏感或忌用作物的圖案。警示語應按規定字號以***方式標明(并附示例)。5、標識中表明或暗示含有某一微量元素的,視為此微量元素≥0.02%。6、應標明有機質含量、總養分含量。農業部登記肥料資料要求。
要搞清楚是不是所有肥料都要有兩證——肥料登記證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要從肥料管理政策說起。先說肥料登記證。肥料登記是農業農村部(原農業部)負責的行政許可事項。農業農村部將肥料產品分為登記和免于登記兩種管理方式。現行行政許可規章《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實行肥料產品登記管理制度,未經登記的肥料產品不得進口、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得進行廣告宣傳。第十三條規定,對經農田長期使用,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下列產品免予登記:硫酸銨,尿素,硝酸銨,氰氨化鈣,磷酸銨(磷酸一銨、二銨),硝酸磷肥,過磷酸鈣,氯化鉀,硫酸鉀,硝酸鉀,氯化銨,碳酸氫銨,鈣鎂磷肥,磷酸二氫鉀,單一微量元素肥,高濃度復合肥。農藥登記政策和法規咨詢?廣安有機肥料登記所需資料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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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登記申請人應提供1份紙質文件原件,按附件中的資料分類和項目排序,編排目錄和頁碼,中文字號不小于宋體4號字,英文字號不小于11號,用A4紙以單冊或分冊裝訂。同時提交電子文檔,電子文檔應當與紙質文件的內容一致。申請新農藥登記,應提供有效成分標準品2克,主要代謝物和相關雜質標準品,原藥(母藥)樣品100克(毫升),制劑樣品250克(毫升)。藥登記資料由農業部所屬的負責農藥檢定工作的機構保存。農業部批準登記的新農藥登記資料長久保存;其他產品的登記資料應當保存至農藥退市后5年,退市后申請人可以申請取回,未取回的予以銷毀。農業部未批準登記的登記資料,自做出不予批準決定之日起保存5年,期滿后1年內可申請取回,未取回的予以銷毀。申請人在5年內重新申請登記的,登記試驗報告可使用副本。農藥登記申請的審查和評審意見與相應登記資料保存期限相同。農藥登記證號格式為:產品類別代碼+年號+順序號。產品類別代碼為PD,衛生用農藥的產品類別代碼為WP。年號為核發農藥登記證時的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示。順序號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廣元生物有機肥登記資料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