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省級權限內肥料登記證,是否向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咨詢?答案不全是。部分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已下放權限內肥料登記事項。江西從2014年4月起復混肥、配方肥(不含葉面肥)、精制有機肥、床土調酸劑登記證核發下放至設區市農業主管部門。自2017年7月15日起,江蘇省部分肥料品種登記委托設區市實施。自2018年3月1日起,廣東由各地級以上市農牧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復混肥、配方肥(不含葉面肥)、精制有機肥、床土調酸劑的登記審批;廣東省農業廳已受理的,繼續完成辦理。四川省權限內肥料登記受理條件和申請資料-有機肥料、有機-無機肥料登記證。四川微生物肥料登記新政策
農藥登記延續資料:農藥登記延續申請表;加蓋申請人公章的農藥登記證復印件;***備案的產品質量標準;農藥生產企業應提供加蓋申請人公章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綜合性報告:產品年生產量、銷售量(境內、出口)、銷售額(境內、出口)、銷售區域等;產品使用引發的抗性、藥害、對天敵生物(或環境生物)影響、人畜安全事故、農藥殘留等情況;產品生產、銷售和運輸中需關注的安全問題;產品***研究成果、試驗報告等其他需要補充的情況說明;產品在監督抽查過程中整改落實情況;制劑產品應提交有效成分比較大殘留限量(MRL值)與使用方法、劑量和施用次數的匹配情況;對需要開展周期性評價的品種,應根據周期性評價要求,補充相應試驗報告或查詢資料;農業部規定的其他資料。廣西農藥肥料登記代理四川省權限內肥料續展受理條件和申請資料-有機肥料、有機無機肥料登記。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農業部受理除硫酸銨、尿素、硝酸磷肥、氯化鉀等免于登記和省級登記之外的微量元素肥料、緩釋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等肥料和土壤調理劑產品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協助農業部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復混(合)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有機肥料、床土調酸劑的肥料登記工作。不過,當前省級肥料登記管理工作有了不少改變,部分省份已取消肥料登記制度。江西省從2014年4月起將“省內復混肥、配方肥(不含葉面肥)、精制有機肥、床土調酸劑登記證核發”下放至設區市農業主管部門實施管理。
農藥的定義:是指用于預防、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前款規定的農藥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場所的下列各類:(一)預防、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包括昆蟲、蜱、螨)、草、鼠、軟體動物和其他有害生物;(二)預防、控制倉儲以及加工場所的病、蟲、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三)調節植物、昆蟲生長;(四)農業、林業產品防腐或者保鮮;(五)預防、控制蚊、蠅、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六)預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壩、鐵路、碼頭、機場、建筑物和其他場所的有害生物。根據作用對象分為: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根據使用范圍分別大田農藥,鼠藥,衛生農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對部分肥料登記產品實施備案管理!
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農藥登記資料要求:適用范圍限于已取得農藥登記的產品擴大使用范圍登記,鼓勵開展聯合試驗。試驗要求:試驗點數;田間藥效試驗點不少于3個;殘留試驗點不少于4個;多個省(區、市)種植的作物,應在不同生態類型的省(區、市)開展試驗;只在1-2個省(區、市)局部種植的作物,可以在同一省(區、市)的不同區域開展試驗。試驗年限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藥效試驗可1年完成。資料要求:摘要;登記證復印件;核準標簽及標簽和說明書樣張;藥效:效益分析;申請登記作物及靶標生物概況;社會經濟效益分析;對已登記產品的可替代性分析;藥效試驗資料;室內生物活性資料(*對涉及新防治對象的產品);室內作物安全性報告(*對涉及新作物產品);田間小區藥效試驗報告;其他田間藥效試驗報告可以是申請作物和防治對象上的試驗報告,也可按照特色小宗作物農藥登記藥效試驗群組化管理要求的同一群組的**作物和防治對象上的試驗報告。綜合評估報告;殘留:農藥殘留儲藏穩定性資料;殘留分析方法資料;農作物中農藥殘留試驗資料按照《農藥登記殘留試驗點數要求》,提交相應作物上的農藥殘留試驗資料,也可以根據特色小宗作物農藥登記殘留試驗群組化管理要求。農藥登記的資料和費用預算?瀘州生物有機肥登記多少錢
農業部登記肥料變更資料要求。四川微生物肥料登記新政策
農藥登記申請人應提供1份紙質文件原件,按附件中的資料分類和項目排序,編排目錄和頁碼,中文字號不小于宋體4號字,英文字號不小于11號,用A4紙以單冊或分冊裝訂。同時提交電子文檔,電子文檔應當與紙質文件的內容一致。申請新農藥登記,應提供有效成分標準品2克,主要代謝物和相關雜質標準品,原藥(母藥)樣品100克(毫升),制劑樣品250克(毫升)。藥登記資料由農業部所屬的負責農藥檢定工作的機構保存。農業部批準登記的新農藥登記資料長久保存;其他產品的登記資料應當保存至農藥退市后5年,退市后申請人可以申請取回,未取回的予以銷毀。農業部未批準登記的登記資料,自做出不予批準決定之日起保存5年,期滿后1年內可申請取回,未取回的予以銷毀。申請人在5年內重新申請登記的,登記試驗報告可使用副本。農藥登記申請的審查和評審意見與相應登記資料保存期限相同。農藥登記證號格式為:產品類別代碼+年號+順序號。產品類別代碼為PD,衛生用農藥的產品類別代碼為WP。年號為核發農藥登記證時的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示。順序號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四川微生物肥料登記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