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2020年7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標準要求:一、必測項目要求1、無機肥料:必測項目(共7項):鎘、汞、砷、鉛、鉻、鉈和縮二脲要求;適用于復合肥料、尿素、等以氮、磷、鉀等無機鹽形式標明養分的肥料。2、其他肥料:必測項目(共9項):鎘、汞、砷、鉛、鉻、鉈、縮二脲、蛔蟲卵死亡率和糞大腸菌群數要求;適用于有機肥料、生物肥料、腐植酸鉀等以非無機鹽形式標明養分的肥料。必測項目是監管部門、生產企業重點監測指標,現我院已收到多家企業送檢的生產原料及成品檢測上述項目。二、可選項目要求可選項目(共8項):鎳、鈷、釩、銻、苯并[a]芘、石油烴、鄰苯二甲酸酯類和三氯乙醛要求;當使用來源不明的廢棄物為肥料原料以及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時,可從上述8項中選擇相應項目按標準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檢測和判定。三、其他要求1、陸生植物生長試驗要求(尚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肥料產品投放市場前);2、不人為添加對環境、農作物生長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造成危害的染色劑、著色劑、jisu等添加物;3、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等任何一種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不應直接施用到土壤中。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公司服務項目!農藥肥料登記政策法規咨詢
四川省權限內肥料續展受理條件:(一)申請人應是經行政管理機關正式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四川省內肥料生產企業,申請登記的產品在工商注冊核定的經營范圍內。(二)申請登記的產品屬有機-無機復混肥(GB/T18877)、有機肥料(NY525)、水稻苗床調理劑(NY526)類范圍,肥料登記證有效期滿6個月前且需要繼續生產、銷售該產品的。(三)經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有農業部門宣布禁止使用的肥料產品;轉讓肥料登記證或登記證號的;肥料登記證有效期內兩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的;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肥料登記,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準決定不足1年的;肥料登記證有效期屆滿90日前未提出續展登記申請的。申請材料1、肥料續展登記申請書;2、原肥料產品登記證;3、年度產品質量檢驗報告4、產品應用情況報告;5、生產企業考核表;6、委托檢驗協議;7、營業執照。眉山肥料登記代理農藥登記的類別,農藥變更登記的類別。
根據新標準《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養分含量的標注:1、標明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產品按照7.3.1—7.3.6標注,標明執行團體標準或企業標準的產品按照肥料登記批準的養分指標標注。2、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標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標注的要求按單一肥料執行。3、含量小于4.0%的單一中量元素不得標明。4、產品標準中規定需要限制并標明的物質或元素等應單獨標明。不應標注元素敏感或忌用作物的圖案。警示語應按規定字號以***方式標明(并附示例)。5、標識中表明或暗示含有某一微量元素的,視為此微量元素≥0.02%。6、應標明有機質含量、總養分含量。
2022年度四川省農藥生產企業“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方案根據《***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精神,按照《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席會議關于印發﹤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和﹤四川省2022年度省本級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計劃﹥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一、抽查對象本方案所稱抽查對象為已取得我省農藥生產許可證的農藥生產企業。二、抽查比例抽查比例為抽查對象的25%。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從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產生檢查對象。不屬于重點檢查事項且不涉及投訴舉報、轉辦交辦、立案查處等情形的,原則上不在同一年度對同一抽查對象實施多次檢查。三、檢查時間2022年5月至10月。四、檢查事項《四川省市場監督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第21項所規定的事項,主要為生產經營資質、檔案管理、臺賬管理、農藥標簽、年度報告公示信息等。五、組織實施(一)實施部門農業農村廳為牽頭部門,省市場監管局為參與部門。《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養分要求!
目前實施的《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農業部負責全國肥料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復混肥、配方肥(不含葉面肥)、精制有機肥、床土調酸劑的登記審批、登記證發放和公告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越權審批登記。“這次下放行政許可事項是為了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好處是方便省內肥料企業就近辦事。”廣東省耕地肥料總站相關負責人透露,農業廳則會相應加強工作指導、業務培訓和實施監督。農藥登記申請材料目錄。樂山肥料登記所需時間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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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農藥經營許可核發受理條件:1.有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五十六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熟悉農藥管理規定,掌握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營業場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倉儲場所,并與其他商品、生活區域、飲用水源有效隔離;兼營其他農業投入品的,應當具有相對**的農藥經營區域;3.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應當配備通風、消防、預防中毒等設施,有與所經營農藥品種、類別相適應的貨架、柜臺等展示、陳列的設施設備;4.有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和用于記載農藥購進、儲存、銷售等電子臺賬的計算機管理系統;5.有進貨查驗、臺賬記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倉儲管理、農藥廢棄物回收與處置、使用指導等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6.農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農藥經營者的分支機構也應當符合上述規定。申請材料1、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2、營業執照;3、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含租賃方房產證);4、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地址、面積、平面圖等說明材料及照片;5、有關管理制度目錄及文本。農藥肥料登記政策法規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