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業的重要性快遞業立法務實最重要
來源:山東物流網 發布時間:2015-12-22 9:1 編輯:方方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16日起就《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11月17日《西安晚報》)
隨著網購成為一種主流消費模式,快遞業也順勢成為近年來發展最為迅猛的行業。以“雙11”為例,阿里一天的銷售額就達到了912億元,由此產生的快件數當然也是一個龐大的數字,快遞業之火爆,由此可見一斑。但也正因為發展得太快,快遞業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信息安全,比如危險品投遞。在此背景下,適時出臺相關行業立法,對快遞業加以規范,以保障和促進快遞業的良性發展,無疑十分必要。
在快遞業存在的諸多問題中,快遞員暴力處理快件的現象無疑最為普遍,也最受公眾所關注。對此,意見征求稿已有相關規定,各大門戶網站在報道時也都重點突出了“快遞員拋扔踩踏快遞最高罰5萬元”的內容。行業立法積極響應民意,當然體現了開門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面,但坦白說,僅僅從經濟角度加以制裁,并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
“少則一萬元,最高5萬元”的罰款,乍一看是抬高了暴力處理快件的法律門檻,很有威懾力,但效果不容樂觀。快遞員處理快件大多是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里,誰來監督快遞員的工作?如果無人監督,那么處罰根本就無從談起。
為什么快遞員拋扔、踩踏快件會成為行業常態?與從業人員的素質關系并不大,而是因為快遞行業的發展跟不上市場的腳步。大大小小的快遞公司難以計數,但很多仍停留在小作坊式的層面上,在爆發性的市場面前,根本沒有規范的管理模式加以應對。快遞員是個低門檻的職業,流動性大且沒有多少議價能力,職業尊嚴和勞動權益保護自然也無從談起。無論是快遞公司還是快遞員,利益都是唯一的驅動力,沒有形成良好的企業文化和職業素養。
在這樣的現實面前,若想從根本上杜絕快遞員暴力處理快件的問題,還應腳踏實地地把目光轉向一些更為現實的問題。比如,快遞公司的從業資質和業務范圍,是不是任何一家快遞公司都可以無限量地開展快遞業務?再比如快遞員的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是不是應該有一個更合理的薪酬設計,而不是目前的無底薪加按件計酬,導致快遞員完全處于高強度、高壓力的工作狀態?
行業性立法有很強的針對性,因此應以務實為原則,避免簡單粗暴和貪大求全。面面俱到,什么都管,有可能什么都管不好。同樣道理,行業立法也應該有更專業性的考量和取舍,而不是一味地跟熱點跟輿論。否則,立法效果就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