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商物流網 發布時間:2021-10-27 22:35
9 月 30 日消息 今日工信部發布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對我國工業、電信行業的數據進行規范,防范數據安全風險。這一征求意見稿現已印發,10 月 30 日前向社會征求意見和建議。
具體來看,這一《辦法》的適用范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的工業和電信數據處理活動及其安全監管。
工業數據的定義為,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民爆等行業領域,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運維服務、平臺運營、應用服務等過程中收集和產生的數據。電信數據是指在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中收集和產生的數據。
《辦法》要求,工業和電信數據處理者應當堅持先分類后分級,定期梳理,根據行業要求、業務需求、數據來源和用途等因素對數據進行分類和標識,形成數據分類清單。數據分類類別包括但不限于研發數據、生產運行數據、管理數據、運維數據、業務服務數據、個人信息等。
以下為重要數據定義:
核心數據定義:
據了解,工信部《辦法》要求重要數據應采用校驗技術、密碼技術等措施進行安全存儲,不得直接提供存儲系統的公共信息網絡訪問,并實施數據容災備份和存儲介質安全管理。存儲核心數據的,還應當實施異地容災備份。
工業和電信數據處理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在境內存儲,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依法依規進行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數據出境,并加強對數據出境后的跟蹤掌握。核心數據不得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