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日報 發布時間:2017-9-11 8:33
9月5日,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發布通告,近日該局在全省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排查中發現,全省有380名道路旅客運輸(客車)駕駛員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的記錄,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將在30日內注銷。
省交通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將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堅決淘汰一批車輛、查處一批違規經營行為、約談一批企業、整改一批安全隱患、注銷一批經營者,決不允許企業帶患生產、設備帶病運行、人員違規操作。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16年第52號令)第三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證被注銷的駕駛員,其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須一并注銷。這也就意味著,如果這380名客車司機無正當理由提出申訴,短期內將無法再從事客車駕駛工作。
根據9月1日省公安廳和省交通廳聯合下發的通告,“兩客一危”運輸企業今后要嚴格車輛駕駛人從業管理,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交通違法記滿12分、酒后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以上(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及在高速公路停車上下乘客、裝卸貨物,不按規定時間、路線通行的,一律解除聘用。